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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4-04-16 22:20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于1995年开始准备,1996年1月1日起实施普查登记,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全国500多万普查人员的辛勤工作,目前主要普查数据的处理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普查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工业经济总量规模不断扩大,工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1995年末,全国工业企业和工业生产单位为734.2万个,比1985年末增加215.6万个;从业人员14735.5万人,比1985年末增长56.8%;资产总额为88374.4亿元,比1985年末增长8.2倍;1995年工业产品销售收入77231.2亿元,比1985年增长7.8倍;上交税金4643.6亿元,比1985年增长2.4倍;工业增加值为24353.7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1.8%,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85年增长2.5倍,平均每年增长13.4%;工业总产值为91893.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85年增长4.1倍,平均每年增长17.6%。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工业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十年。

  工业品出口比重增加;在出口产品中,制造业产品比重上升。1995年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出货值达7792.6亿元,比1985年增长13.7倍;出货值占工业成品销售价值的比重由1985年的6.6%上升到15.0%;制造业产品出货值达7537.8亿元,占工业出货值的比重由1985年的87.1%提高到96.7%;矿业产品出货值197.7亿元,比重由12.8%降至2.5%。

  1985年以来,工业经济类型结构呈现出以公有制工业为主体,国有工业(指纯国有工业,下同)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工业竞相发展的局面。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的比重虽然逐年有所下降(1985年为64.9%,1990年为54.6%,1994年为37.3%,1995年为34.0%),但公有制工业(即国有工业加集体工业)占主体地位的格局没有改变。1995年公有制工业占全部工业的份额,按工业总产值计算为70.6%,按资产总额计算为77.5%。

  国有工业资产比重明显高于总产值比重,非国有工业的资产比重明显低于总产值比重(见表2)。

  轻重工业比例稳定。1985年轻重工业总产值比例为47.4∶52.6,1995年为47.3∶52.7。能源、原材料等基础工业有所加强,加工工业比重相对下降。基础工业与加工工业的比例,1985年为26.6∶73.4,1995年为29.1∶70.9,基础工业的比例上升了2.5个百分点。

  工业内部产业结构演进的基本趋势是:一些新兴产业,如石油加工、电子及通信设备等的比重有所上升,一些传统产业,如纺织、橡胶等的比重开始下降,但产业结构的总体格局变化尚不显著(见表3)。

  东部地区工业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快于中、西部地区,“八五”时期与“七五”时期相比,这种区域差距呈扩大之势(见表4)。

  从工业总产值看,1995年占全国工业比重超过5%的地区有7个,其中6个分布在东部地区,即:江苏12.9%、广东10.4%、山东9.2%、浙江8.8%、上海5.6%、辽宁5.4%,有1个分布在中部地区,即:河南5.1%;比重不足1%的地区有7个分布在中西部,即:甘肃0.9%、新疆0.9%、内蒙古0.9%、贵州0.6%、青海0.2%、宁夏0.2%、西藏0.01%,仅有1个在东部地区,即:海南0.2%。

  从经济类型看,中、西部地区国有工业比重较高,而东部地区乡镇工业和“三资”工业的比重较高(见表5)。

  从产业结构看,东部地区加工工业比重较高,而中、西部地区基础工业比重较高。1995年,基础工业占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东部地区为25.2%,中、西部地区为36.4%。

  工业劳动者队伍进一步壮大。1995年,全国工业企业和工业生产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4735.5万人,比1985年增长56.8%;工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劳动者比重由1985年的18.8%,上升到1995年的21.4%。

  职工队伍中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比重升高。在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8501.2万职工中,工人和学徒占70.7%,工程技术人员占6.0%,管理人员占10.6%,服务及其他人员占12.7%。与1985年相比,工人和学徒比重下降4.9个百分点,工程技术人员比重上升3.2个百分点,管理人员比重上升0.1个百分点,服务及其他人员比重上升1.6个百分点。

  以合同制为主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取得长足进展。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中,合同制职工占50.8%。国有工业的合同制职工占60%,而1985年仅占5%。

  职工文化、技术素质明显提高。在职工队伍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占5.7%,具有中专、技工和高中程度的占34.1%,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2%。与1985年相比,大专程度的比例提高2.8个百分点,中专、技工、高中程度的提高10.5个百分点。有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达990.6万人,比1985年增加5.2倍。

  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5170元,扣除物价影响,与1985年相比实际增长58.6%;平均每年递增4.7%,工业劳动者的生活条件普遍有所改善。

  工业装备水平提高,设备更新速度加快。1995年末,乡及乡以上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及村以下企业固定资产原价为47896.6亿元,比1985年增长5.7倍;从业人员人均固定资产装备47098元,比1985年提高3.4倍。

  1995年末,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机器设备净值率为70.1%。据对3200多种主要工业生产设备的普查,进口设备占47.1%,比1985年的18.2%上升28.9个百分点;国产设备占52.9%,比1985年的81.8%下降28.9个百分点。各个年代出厂的设备比例见表6。

  据对大中型工业企业1180种主要专业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的普查,按设备原价计算,达到国际水平的占26.1%,比1985年提高13.2个百分点;属国内先进水平的占27.7%,提高5.9个百分点;属国内一般水平的占33.4%,下降13.6个百分点;属国内落后水平需淘汰的占12.8%,下降5.5个百分点。主要专业生产设备虽然较新,但设备技术水平偏低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科技投入力度加大,技术创新卓有成效。1995年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拥有技术开发机构13107个,平均每一企业拥有技术开发机构0.6个,比1985年增加1.0倍;技术开发人员123.4万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2%,比1985年增加2.2个百分点;当年投入技术开发经费394.3亿元,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3%;用于新产品开发的经费165.0亿元,占当年投入技术开发经费的41.8%;完成技术开发项目(课题)108052个;获国家级技术开发成果奖705项,省部级技术开发成果奖5654项;申请专利3935件。1995年新产品销售收入达2620.2亿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8.5%,比1985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新产品实现利税364.2亿元,占全部实现利税的9.8%。

  工业新创造价值总量增加。1995年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15446.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85年增长1.6倍;实现利润1634.9亿元,增长73.2%;上交税金4034.3亿元,增长2.0倍。但从投入产出水平看,经济效益不理想,主要表现在:

  产销衔接水平下降。1995年工业产品产销率为95.9%,比“七五”时期的平均水平97.5%低1.6个百分点。

  消耗水平持续上升。工业增加值率由1985年36.0%下降到24.0%,中间物质消耗和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消耗上升12.0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1.2个百分点。

  亏损增加、利润率下降。1995年盈利企业盈利总额2833.5亿元,比1985年增长1.9倍;但亏损企业亏损总额增加1158.1亿元,增亏28.6倍;销售收入利润率3.1%,比1985年下降8.8个百分点;总资产利税率6.4%,下降13.0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1995年末,工业企业资产总计为79233.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38444.3亿元,占48.5%;流动资产35561.0亿元,占44.9%;负债总计51751.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35630.4亿元,占68.8%;流动资产周转天数231天,比1985年延缓80天;资产负债率高达65.3%,流动比率为0.9981,已属不良型。企业偿债能力较低,致使企业相互资金拖欠严重。

  生产能力利用率低。据对900多种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普查,1995年全国有半数产品的生产能力利用率在60%以下。如照像胶卷仅13.3%,电影胶片25.5%,电线%,内燃机43.9%。一些重要产品生产能力利用不充分,如大中型拖拉机为60.6%,小型拖拉机65.9%,钢材62.0%。

  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水平有所提高。据对大中型企业770种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状况的普查,1995年全部合格产品中,按产品价值计算,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水平的优等品占19.8%,达到国际一般标准水平的一等品占41.5%。与1985年相比,优等品率提高3.5个百分点,一等品率提高16.0个百分点。但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在整体上与世界先进水平尚有一定的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

  多数工业技术经济指标尚待改善。与1985年比较,主要能源、原材料消耗指标中,上升的占50.9%,下降及持平的占49.1%;主要原材料及设备利用率、实物劳动生产率等指标中,上升及持平的占40.0%,下降的占60.0%。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多数技术经济指标仍有差距,进一步提高的潜力还很大。

  1995年末,国有工业资产总额达47472.1亿元,占全部工业的53.7%;工业增加值8307.2亿元,占34.1%;产品销售收入26103.1亿元,占33.8%;上交税金2563.2亿元,占55.2%。在能源、原材料等基础工业和一些高新技术行业中,国有工业仍占主导地位。如煤炭采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占66.5%和95.4%,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占83.1%和48.5%,医药制造业占47.9%,黑色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占60.7%和46.9%,专用设备制造业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占42.8%和45.9%,电力,煤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分别占77.4%、88.6%和84.0%。

  1995年,国有控股企业(包括相对控股)的资产总额为9340.4亿元,占全部工业资产总额的10.6%;工业总产值7381.4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8.0%。

  国有工业发展速度较低,困难较多。1995年国有工业企业生产(按工业总产值计算)比上年增长8.2%,而同期集体工业增长15.2%,个体工业(含私营)增长51.5%,“三资”等其他经济类型工业增长37.2%;盈利企业盈利额1305.2亿元,比上年增长6.4%;亏损企业亏损额高达639.6亿元,占全部工业亏损额的53.4%,比上年增亏36.5%;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665.6亿元,比上年下降12.3%。企业债务负担沉重,1995年末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65.8%,高于工业化国家企业的平均负债率水平。国有工业社会性服务机构人员147.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3%;离退休人员1023.4万人,相当于在职职工人数的23.1%;支付离退休金及福利费603.8亿元,占当年产品销售利润的15.0%,企业内部及社会负担都大大高于非国有工业。

  “三资”工业在改革开放中迅速发展壮大。1995年末,“三资”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由1985年的282个增加到59311个;从业人员由7.8万人增加到898.3万人;工业总产值由27.1亿元增加到12021.2亿元。

  在49559个乡及乡以上“三资”工业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占40.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59.3%;合资企业占68.6%,合作企业占10.8%;独资企业占20.6%。年末累计客商协议投资额3265.7亿元;其中,东部地区客商协议投资额为2952.4亿元,占全国的90.4%。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投资1492.1亿元,占32.6%,外国投资1028.8亿元,占22.5%,中方投资占42.3%。

  “三资”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子及通讯设备(占14.2%,按工业总产值计算,下同)、纺织(7.7%)、交通运输设备(7.6%)、电气机械及器材(5.9%)和食品加工(5.8%)等行业。

  乡及乡以上“三资”工业从业人员751.1万人,占全部乡及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的8.8%;工业增加值为2586.4亿元,占16.7%;产品销售收入10116.3亿元,占19.1%(其中内销占61.8%,外销占38.2%);实现利润400.4亿元,占24.5%;上交税金398.2亿元,占9.9%;进口用汇450.5亿美元,出口创汇572.3亿美元,外汇收支差额为109.8亿美元。

  乡镇工业发展规模急剧扩大,在全国工业中的份额显著提高。1995年末,全国共有乡镇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651.8万个,比1985年增加190.9万个;从业人员7300.5万人,增加3512.3万人;工业总产值38933.3亿元,比1985年增长12.5倍,平均每年增长29.7%。在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及村以下工业中,乡镇工业固定资产原价7121.4亿元,占14.9%;流动资产8576.8亿元,占21.8%;产品销售收入21330.5亿元,占33.4%;实现利润991.9亿元,占44.3%;上交税金846.4亿元,占19.6%。

  乡镇工业主要以轻纺和一般加工工业为主。1995年乡镇工业总产值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8.2%,纺织业占6.0%,食品加工业占4.2%,金属制品业占4.2%,普通机械制造业占3.8%,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占3.5%,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占3.2%,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占2.9%。

  1995年乡镇工业年产品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有73369家,达到大中型企业标准的1832家,与港澳台及外国合资企业18257家。

  乡镇工业在装备水平、职工文化素质等方面与国有、“三资”企业有明显差距。乡属企业人均固定资产装备24560元,比国有企业低45646元,比“三资”企业低61272元。乡属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2%,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72.0%。

  普查结果表明,大中型工业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199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23007个,占全国工业企业单位数的0.3%,其中,特大型企业215个,大型企业6201个,中型企业16591个;从业人员3891.3万人,占全部工业从业人员的26.4%;资产总计52205.3亿元,占59.1%;工业增加值9651.2亿元,占39.6%;产品销售收入30847.1亿元,占39.9%;上交税金2860.5亿元,占61.6%;实现利润1291.3亿元,占乡及乡以上工业的79.0%。

  199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拥有工程技术人员253.2万人,占其职工总数的6.6%,高于小型企业5.5%的比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8%,中专、技工及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8.3%;在已评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占6.7%,中级技术职务的占29.2%,初级技术职务的占64.1%。

  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栋梁。1995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为15668个,仅占全部工业企业单位数的0.2%;资产总计39346.4亿元,占44.5%;工业增加值7122.1亿元,占29.2%;产品销售收入21518.8亿元,占27.9%;上交税金2265.5亿元,占48.8%;实现利润705.0亿元,占乡及乡以上工业的43.1%。

  从生产规模的水平看,1995年末,我国已拥有年产原煤1000万吨以上的煤矿21个,年产原油500万吨以上的油气田5个,年产木材30万立方米以上的林业局21个,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以上的电网7个,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电厂40座,年产钢800万吨以上的钢厂3个,年加工原油500万吨以上的石化企业22个,年产合成氨30万吨以上的化工厂19个,年产纯碱50万吨以上的化工厂5个,年水泥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的建材企业29个,年产汽车20万辆以上的企业2个,年产电视机100万台以上的企业5个,年产电冰箱50万台以上的企业9个,拥有10万纱锭以上的纺纸厂49个,年产乙烯30万吨以上的企业5个。这些大企业已经基本接近或达到合理的经济规模,是我国现代化工业企业的代表。

  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资产总计误差率为0.17%,产品销售收入误差率为0.03%,利润总额误差率为0.91%,年末从业人员误差率为0.17%,工业总产值误差率为0.44%,工业中间投入误差率为1.05%,总体误差为0.47%,达到了预期的质量控制目标,普查数据质量是可信的。

  1.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是1985年进行的,因而本次普查资料在反映工业总体规模时,多与1985年相比。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于统计口径等原因与《中国统计提要-1996》、《中国统计年鉴-1996》已发布的有关数据不完全一致,引用时以本公报为准。

  附: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获取的直接数据信息约5亿笔,除公报发布的主要普查数据外,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将陆续编辑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普查资料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基本概况》等资料和有关工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分期分批向社会各界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于1995年开始准备,1996年1月1日起实施普查登记,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全国500多万普查人员的辛勤工作,目前主要普查数据的处理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普查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工业经济总量规模不断扩大,工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1995年末,全国工业企业和工业生产单位为734.2万个,比1985年末增加215.6万个;从业人员14735.5万人,比1985年末增长56.8%;资产总额为88374.4亿元,比1985年末增长8.2倍;1995年工业产品销售收入77231.2亿元,比1985年增长7.8倍;上交税金4643.6亿元,比1985年增长2.4倍;工业增加值为24353.7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1.8%,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85年增长2.5倍,平均每年增长13.4%;工业总产值为91893.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85年增长4.1倍,平均每年增长17.6%。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工业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十年。

  工业品出口比重增加;在出口产品中,制造业产品比重上升。1995年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出货值达7792.6亿元,比1985年增长13.7倍;出货值占工业成品销售价值的比重由1985年的6.6%上升到15.0%;制造业产品出货值达7537.8亿元,占工业出货值的比重由1985年的87.1%提高到96.7%;矿业产品出货值197.7亿元,比重由12.8%降至2.5%。

  1985年以来,工业经济类型结构呈现出以公有制工业为主体,国有工业(指纯国有工业,下同)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工业竞相发展的局面。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的比重虽然逐年有所下降(1985年为64.9%,1990年为54.6%,1994年为37.3%,1995年为34.0%),但公有制工业(即国有工业加集体工业)占主体地位的格局没有改变。1995年公有制工业占全部工业的份额,按工业总产值计算为70.6%,按资产总额计算为77.5%。

  国有工业资产比重明显高于总产值比重,非国有工业的资产比重明显低于总产值比重(见表2)。

  轻重工业比例稳定。1985年轻重工业总产值比例为47.4∶52.6,1995年为47.3∶52.7。能源、原材料等基础工业有所加强,加工工业比重相对下降。基础工业与加工工业的比例,1985年为26.6∶73.4,1995年为29.1∶70.9,基础工业的比例上升了2.5个百分点。

  工业内部产业结构演进的基本趋势是:一些新兴产业,如石油加工、电子及通信设备等的比重有所上升,一些传统产业,如纺织、橡胶等的比重开始下降,但产业结构的总体格局变化尚不显著(见表3)。

  东部地区工业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快于中、西部地区,“八五”时期与“七五”时期相比,这种区域差距呈扩大之势(见表4)。

  从工业总产值看,1995年占全国工业比重超过5%的地区有7个,其中6个分布在东部地区,即:江苏12.9%、广东10.4%、山东9.2%、浙江8.8%、上海5.6%、辽宁5.4%,有1个分布在中部地区,即:河南5.1%;比重不足1%的地区有7个分布在中西部,即:甘肃0.9%、新疆0.9%、内蒙古0.9%、贵州0.6%、青海0.2%、宁夏0.2%、西藏0.01%,仅有1个在东部地区,即:海南0.2%。

  从经济类型看,中、西部地区国有工业比重较高,而东部地区乡镇工业和“三资”工业的比重较高(见表5)。

  从产业结构看,东部地区加工工业比重较高,而中、西部地区基础工业比重较高。1995年,基础工业占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东部地区为25.2%,中、西部地区为36.4%。

  工业劳动者队伍进一步壮大。1995年,全国工业企业和工业生产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4735.5万人,比1985年增长56.8%;工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劳动者比重由1985年的18.8%,上升到1995年的21.4%。

  职工队伍中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比重升高。在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8501.2万职工中,工人和学徒占70.7%,工程技术人员占6.0%,管理人员占10.6%,服务及其他人员占12.7%。与1985年相比,工人和学徒比重下降4.9个百分点,工程技术人员比重上升3.2个百分点,管理人员比重上升0.1个百分点,服务及其他人员比重上升1.6个百分点。

  以合同制为主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取得长足进展。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中,合同制职工占50.8%。国有工业的合同制职工占60%,而1985年仅占5%。

  职工文化、技术素质明显提高。在职工队伍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占5.7%,具有中专、技工和高中程度的占34.1%,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2%。与1985年相比,大专程度的比例提高2.8个百分点,中专、技工、高中程度的提高10.5个百分点。有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达990.6万人,比1985年增加5.2倍。

  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5170元,扣除物价影响,与1985年相比实际增长58.6%;平均每年递增4.7%,工业劳动者的生活条件普遍有所改善。

  工业装备水平提高,设备更新速度加快。1995年末,乡及乡以上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及村以下企业固定资产原价为47896.6亿元,比1985年增长5.7倍;从业人员人均固定资产装备47098元,比1985年提高3.4倍。

  1995年末,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机器设备净值率为70.1%。据对3200多种主要工业生产设备的普查,进口设备占47.1%,比1985年的18.2%上升28.9个百分点;国产设备占52.9%,比1985年的81.8%下降28.9个百分点。各个年代出厂的设备比例见表6。

  据对大中型工业企业1180种主要专业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的普查,按设备原价计算,达到国际水平的占26.1%,比1985年提高13.2个百分点;属国内先进水平的占27.7%,提高5.9个百分点;属国内一般水平的占33.4%,下降13.6个百分点;属国内落后水平需淘汰的占12.8%,下降5.5个百分点。主要专业生产设备虽然较新,但设备技术水平偏低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科技投入力度加大,技术创新卓有成效。1995年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拥有技术开发机构13107个,平均每一企业拥有技术开发机构0.6个,比1985年增加1.0倍;技术开发人员123.4万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2%,比1985年增加2.2个百分点;当年投入技术开发经费394.3亿元,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3%;用于新产品开发的经费165.0亿元,占当年投入技术开发经费的41.8%;完成技术开发项目(课题)108052个;获国家级技术开发成果奖705项,省部级技术开发成果奖5654项;申请专利3935件。1995年新产品销售收入达2620.2亿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8.5%,比1985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新产品实现利税364.2亿元,占全部实现利税的9.8%。

  工业新创造价值总量增加。1995年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15446.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85年增长1.6倍;实现利润1634.9亿元,增长73.2%;上交税金4034.3亿元,增长2.0倍。但从投入产出水平看,经济效益不理想,主要表现在:

  产销衔接水平下降。1995年工业产品产销率为95.9%,比“七五”时期的平均水平97.5%低1.6个百分点。

  消耗水平持续上升。工业增加值率由1985年36.0%下降到24.0%,中间物质消耗和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消耗上升12.0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1.2个百分点。

  亏损增加、利润率下降。1995年盈利企业盈利总额2833.5亿元,比1985年增长1.9倍;但亏损企业亏损总额增加1158.1亿元,增亏28.6倍;销售收入利润率3.1%,比1985年下降8.8个百分点;总资产利税率6.4%,下降13.0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1995年末,工业企业资产总计为79233.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38444.3亿元,占48.5%;流动资产35561.0亿元,占44.9%;负债总计51751.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35630.4亿元,占68.8%;流动资产周转天数231天,比1985年延缓80天;资产负债率高达65.3%,流动比率为0.9981,已属不良型。企业偿债能力较低,致使企业相互资金拖欠严重。

  生产能力利用率低。据对900多种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普查,1995年全国有半数产品的生产能力利用率在60%以下。如照像胶卷仅13.3%,电影胶片25.5%,电线%,内燃机43.9%。一些重要产品生产能力利用不充分,如大中型拖拉机为60.6%,小型拖拉机65.9%,钢材62.0%。

  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水平有所提高。据对大中型企业770种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状况的普查,1995年全部合格产品中,按产品价值计算,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水平的优等品占19.8%,达到国际一般标准水平的一等品占41.5%。与1985年相比,优等品率提高3.5个百分点,一等品率提高16.0个百分点。但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在整体上与世界先进水平尚有一定的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

  多数工业技术经济指标尚待改善。与1985年比较,主要能源、原材料消耗指标中,上升的占50.9%,下降及持平的占49.1%;主要原材料及设备利用率、实物劳动生产率等指标中,上升及持平的占40.0%,下降的占60.0%。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多数技术经济指标仍有差距,进一步提高的潜力还很大。

  1995年末,国有工业资产总额达47472.1亿元,占全部工业的53.7%;工业增加值8307.2亿元,占34.1%;产品销售收入26103.1亿元,占33.8%;上交税金2563.2亿元,占55.2%。在能源、原材料等基础工业和一些高新技术行业中,国有工业仍占主导地位。如煤炭采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占66.5%和95.4%,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占83.1%和48.5%,医药制造业占47.9%,黑色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占60.7%和46.9%,专用设备制造业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占42.8%和45.9%,电力,煤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分别占77.4%、88.6%和84.0%。

  1995年,国有控股企业(包括相对控股)的资产总额为9340.4亿元,占全部工业资产总额的10.6%;工业总产值7381.4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8.0%。

  国有工业发展速度较低,困难较多。1995年国有工业企业生产(按工业总产值计算)比上年增长8.2%,而同期集体工业增长15.2%,个体工业(含私营)增长51.5%,“三资”等其他经济类型工业增长37.2%;盈利企业盈利额1305.2亿元,比上年增长6.4%;亏损企业亏损额高达639.6亿元,占全部工业亏损额的53.4%,比上年增亏36.5%;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665.6亿元,比上年下降12.3%。企业债务负担沉重,1995年末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65.8%,高于工业化国家企业的平均负债率水平。国有工业社会性服务机构人员147.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3%;离退休人员1023.4万人,相当于在职职工人数的23.1%;支付离退休金及福利费603.8亿元,占当年产品销售利润的15.0%,企业内部及社会负担都大大高于非国有工业。

  “三资”工业在改革开放中迅速发展壮大。1995年末,“三资”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由1985年的282个增加到59311个;从业人员由7.8万人增加到898.3万人;工业总产值由27.1亿元增加到12021.2亿元。

  在49559个乡及乡以上“三资”工业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占40.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59.3%;合资企业占68.6%,合作企业占10.8%;独资企业占20.6%。年末累计客商协议投资额3265.7亿元;其中,东部地区客商协议投资额为2952.4亿元,占全国的90.4%。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投资1492.1亿元,占32.6%,外国投资1028.8亿元,占22.5%,中方投资占42.3%。

  “三资”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子及通讯设备(占14.2%,按工业总产值计算,下同)、纺织(7.7%)、交通运输设备(7.6%)、电气机械及器材(5.9%)和食品加工(5.8%)等行业。

  乡及乡以上“三资”工业从业人员751.1万人,占全部乡及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的8.8%;工业增加值为2586.4亿元,占16.7%;产品销售收入10116.3亿元,占19.1%(其中内销占61.8%,外销占38.2%);实现利润400.4亿元,占24.5%;上交税金398.2亿元,占9.9%;进口用汇450.5亿美元,出口创汇572.3亿美元,外汇收支差额为109.8亿美元。

  乡镇工业发展规模急剧扩大,在全国工业中的份额显著提高。1995年末,全国共有乡镇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651.8万个,比1985年增加190.9万个;从业人员7300.5万人,增加3512.3万人;工业总产值38933.3亿元,比1985年增长12.5倍,平均每年增长29.7%。在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及村以下工业中,乡镇工业固定资产原价7121.4亿元,占14.9%;流动资产8576.8亿元,占21.8%;产品销售收入21330.5亿元,占33.4%;实现利润991.9亿元,占44.3%;上交税金846.4亿元,占19.6%。

  乡镇工业主要以轻纺和一般加工工业为主。1995年乡镇工业总产值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占8.2%,纺织业占6.0%,食品加工业占4.2%,金属制品业占4.2%,普通机械制造业占3.8%,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占3.5%,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占3.2%,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占2.9%。

  1995年乡镇工业年产品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有73369家,达到大中型企业标准的1832家,与港澳台及外国合资企业18257家。

  乡镇工业在装备水平、职工文化素质等方面与国有、“三资”企业有明显差距。乡属企业人均固定资产装备24560元,比国有企业低45646元,比“三资”企业低61272元。乡属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2%,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72.0%。

  普查结果表明,大中型工业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199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23007个,占全国工业企业单位数的0.3%,其中,特大型企业215个,大型企业6201个,中型企业16591个;从业人员3891.3万人,占全部工业从业人员的26.4%;资产总计52205.3亿元,占59.1%;工业增加值9651.2亿元,占39.6%;产品销售收入30847.1亿元,占39.9%;上交税金2860.5亿元,占61.6%;实现利润1291.3亿元,占乡及乡以上工业的79.0%。

  199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拥有工程技术人员253.2万人,占其职工总数的6.6%,高于小型企业5.5%的比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8%,中专、技工及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8.3%;在已评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占6.7%,中级技术职务的占29.2%,初级技术职务的占64.1%。

  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栋梁。1995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为15668个,仅占全部工业企业单位数的0.2%;资产总计39346.4亿元,占44.5%;工业增加值7122.1亿元,占29.2%;产品销售收入21518.8亿元,占27.9%;上交税金2265.5亿元,占48.8%;实现利润705.0亿元,占乡及乡以上工业的43.1%。

  从生产规模的水平看,1995年末,我国已拥有年产原煤1000万吨以上的煤矿21个,年产原油500万吨以上的油气田5个,年产木材30万立方米以上的林业局21个,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以上的电网7个,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电厂40座,年产钢800万吨以上的钢厂3个,年加工原油500万吨以上的石化企业22个,年产合成氨30万吨以上的化工厂19个,年产纯碱50万吨以上的化工厂5个,年水泥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的建材企业29个,年产汽车20万辆以上的企业2个,年产电视机100万台以上的企业5个,年产电冰箱50万台以上的企业9个,拥有10万纱锭以上的纺纸厂49个,年产乙烯30万吨以上的企业5个。这些大企业已经基本接近或达到合理的经济规模,是我国现代化工业企业的代表。

  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资产总计误差率为0.17%,产品销售收入误差率为0.03%,利润总额误差率为0.91%,年末从业人员误差率为0.17%,工业总产值误差率为0.44%,工业中间投入误差率为1.05%,总体误差为0.47%,达到了预期的质量控制目标,普查数据质量是可信的。

  1.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是1985年进行的,因而本次普查资料在反映工业总体规模时,多与1985年相比。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于统计口径等原因与《中国统计提要-1996》、《中国统计年鉴-1996》已发布的有关数据不完全一致,引用时以本公报为准。

  附: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获取的直接数据信息约5亿笔,除公报发布的主要普查数据外,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将陆续编辑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普查资料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基本概况》等资料和有关工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分期分批向社会各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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