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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煤化工企业采用分盐结晶技术对高含盐废水处理进行资源化、规范化、标准化、产品化综合利用,解决困扰着煤化工企业废水“近零排放”处理中的杂盐无害化处置问题,加快推进煤化工企业绿色健康发展,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组织编制颁布了《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T/CCT 001-2019)、《煤化工 副产工业氯化钠》(T/CCT 002-2019)两项团体标准。该两项团体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关于印发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等2项团体标准采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煤加协〔2019〕30号),为做好该两项团体标准的具体实施,做好相关产品质量把控及流通管理工作,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原定2019年11月11日在天津召开的“煤化工高含盐废水处理技术培训暨团体标准《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和《煤化工 副产工业氯化钠》宣贯会(中煤加协〔2019〕40号文件)”,因故调整为2019年12月17日-21日,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1. 拟采用《煤化工 副产工业硫酸钠》等2项团标单位的系统管理、技术及质量检验人员;
为确保效果,本次宣贯辅导会组织参加人员通过自学+集中面授的学习形式,在满足规定的学时,经考试合格后,将由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和天津科技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联合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结业标准:到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80%,且考试合格)。该证书将作为采用团标单位申请和备案的必要条件之一。
1. 本次会议收取会务费,会员单位3500元/人,非会员单位380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务工作委托北京泛地能源咨询中心办理。
2. 报名者请于2019年11月31日前,填好报名回执,电邮或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将根据反馈情况统筹安排,并在会前一周内向您函发正式上课通知。
3. 请需要《合格证书》的学员报到时携带小二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及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